一、负责社团的改革发展监督和管理等工作,以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、行业协会为平台,推进系统基层组织更好发展。 二、协调与省社有关业务部门的关系,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推动社团的业务活动,指导监督社团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依据有关政策及其章程开展工作。 三、联系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,搞好社团的登记管理,做好筹备、审批、成立、变更和注销登记前的审查及年度检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初审工作。 四、配合省社相关处室做好社团的人事管理、业务管理、财务管理、党组织建设等工作。 五、指导社团建立健全市场化体制机制,组织开展行业认知度高、社会影响力大的精品活动,切实提高协会竞争力。